船舶主機故障導致停車,并由拖輪帶入避難港,并在避難港終止航程
- 發布時間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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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案情:
船舶貨載為名古屋/上海(4,821 m/t),神戶/新港(10,036 m/t)。途中在惡劣天氣下主機高原油泵凸輪軸損壞并造成停車,船舶失去控制。經船長要求和船公司安排,由拖輪將船舶直接拖帶到上海港。并在那里將全部貨物卸下,船舶在上海終止了航程。
經過船東的努力,大部分到新港貨物的收貨人同意在上海提貨,只有一少部分的貨物(548.652 m/t) 由收貨人自己負擔費用轉運到了新港。
理賠結果:
船東宣布了共同海損。相關的救助費用,以及在惡劣天氣下拖帶而損壞的物品費用;船舶進港所產生的額外費用以及在卸貨期間的船員工資、伙食和所消耗的燃油和物料等在共同海損中獲得了補償。
案件分析:
- 終止航程。在今天考慮,在機器損壞的案件下,船東是否可以宣布終止航程是一個可爭議的問題。如果要宣布航程已經是無法繼續下去要考慮許多的因素。需要特別慎重的考慮。
- 轉運。船東考慮安排轉運需要特別慎重。通常最好征求一下理算師的意見。因為轉運的費用在許多的情況下不一定可作為共同海損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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