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代銷規定執行不給力:保險沙龍打政策擦邊球
- 發布時間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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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表示,保險公司人員在銀行網點開沙龍并且介紹保險產品屬于規定的模糊地帶,如果在此情況下消費者購買了保險,并且認為自己誤買,15天內均可反悔
去年5月份,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應對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產品范圍進行明確授權,并在營業網點公示;商業銀行應按照有關規定在專門區域銷售,銷售專區應當具有明顯標識;禁止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開展代銷業務,禁止非本行人員在營業網點從事產品宣傳推介、銷售等活動,不得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混淆銷售。
如今,代銷新規落地10個月,《證券日報》記者走訪了北京地區部分銀行網點并發現,并不是所有的銀行都按照新規執行,有的銀行網點打政策擦邊球,仍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在銀行網點涉嫌推介保險產品。另外,雖然大部分銀行網點都“曬”出了關于代理銷售人員資質及其代銷產品范圍的公示,但個別銀行網點存在公示缺位或不足的現象,需要客戶主動詢問才會出示。
公示“羞答答”
本報記者走訪了北京市海淀區多家銀行調查發現,多數銀行都貼出了關于代理銷售人員資質及其代銷產品范圍的公示,但有的銀行網點關于此項內容的公示有些“羞答答”,甚至是“躲貓貓”,很難被儲戶直接發現。
本報記者來到某國有大行支行網點,記者注意到了擺放在門口醒目位置的公告展示板,用三張A4大小的紙打印著“關于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產品的單子”,貼在展示板上,字號比較大,一眼就能看到公示的內容。
不過,也有一些銀行的公示做得不太到位。《證券日報》記者在另一家國有大行某支行網點看到,該行雖然也印制了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產品的公示,但只放置于理財專員的辦公桌上。
在海淀區的另一家銀行的營業大廳,理財經理對于代理銷售人員資質及其代銷產品范圍的公示規定并不了解,他表示:“我行沒有規定要求必須公示代理銷售人員名單,我行的公告展板比較小,所以有時沒有位置就不會張貼代銷產品的公示。”當記者結束暗訪離開時,他又急沖沖跑到門外告訴本報記者:“剛才在同事的幫助下找到了關于代理銷售人員資質及其代銷產品范圍的公示,原來放在了不顯眼的位置,剛剛沒找到。”記者發現,這張“mini版”的公示單只有A4紙一半大小。
在一些銀行的網點,關于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產品的公示不太顯眼,要么在銀行網點最里面遠端的墻上,要么在墻邊不顯眼的位置,不仔細找根本很難發現。
銀行網點有保險人員身影
《證券日報》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大多數銀行網點已看不見保險人員的駐點。但在一家國有銀行支行網點,有一位保險人員正在現場為三五個客戶正講解某一款保險產品,該行的客戶經理表示,“我行會不定期舉辦像這種沙龍似的活動,讓保險人員專門講解相關保險產品,以便客戶了解的更全面。”
本報記者來到另一家銀行網點,該行的理財經理告訴記者:“我行有時也會讓保險人員到網點講解相關保險產品,這個是被允許的,不違反規定。”
但是,按照《關于規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的規定,商業銀行應對銷售人員及其代銷產品范圍進行明確授權,禁止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開展代銷業務,禁止非本行人員在營業網點從事產品宣傳推介、銷售等活動,不得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混淆銷售。另外,2014年4月初,保監會曾出臺銀保新規——《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對投保年齡、從業人員引導、產品宣傳及猶豫期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其中包括禁止銀保駐點銷售。
就上述現象,本報記者電話采訪了北京銀監局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對于上述情況,我們也很難準確界定是否屬于違規,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到銀行網點,但是保險公司人員在銀行網點開沙龍并且介紹保險產品屬于規定的模糊地帶,如果在此情況下購買了保險,并且消費者認為自己誤買,15天內均可反悔,避免以后出現糾紛。”
專區銷售無明顯標識
為防止銷售人員私自銷售產品,上述《通知》還規定,銀行必須實行專區銷售,即商業銀行應按照銀監會有關規定在專門區域銷售,銷售專區應當具有明顯標識。
但是,《證券日報》記者走訪的部分銀行網點發現,有的銀行網點的銷售專區并沒有明顯標識。
在一家銀行網點,當本報記者問及如果購買保險產品,是否會提供專門銷售專區,該行的理財經理表示不了解專區銷售的規定。而在另一家銀行網點,本報記者發現,雖然有專門區域可供客戶購買保險產品,但是該銷售專區并沒有張貼明顯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