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分不清:意外傷害險保人 意外醫療險管醫
- 發布時間 2016.12.23
- 來源 證券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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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說意外險、意外險,但你知道不,意外險其實有兩種!一種為意外傷害險,另一種為意外醫療險。雖然它倆兒都是意外險,但是出險后賠起來,真的很不一樣。
意外險分為兩種,一種為意外傷害險,另一種為意外醫療險。這兩種險,雖同為意外險,但在對因意外事故引起的傷害進行賠付時差別很大。
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體傷害時,比如燒傷、殘疾、死亡等條件下,保險公司予以賠付,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約定的保險金。
意外醫療險的保障范圍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產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住院費的報銷等,被保險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體傷害,并由此產生醫藥費用開支后,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給予報銷。
目前公眾對于意外險有很大的誤解,如將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混淆,認為只要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應承擔起包括醫療在內的所有責任。
簡單來說,意外傷害險主要是賠付造成傷殘或身故的大意外,通常為一次性賠付,和治療費用無關,屬于給付型險種;而意外醫療險則主要賠付小意外,通常作為附加險種,對意外引發的醫療費用單獨給付,如對生活中常見的磕磕碰碰造成的醫藥費用。兩者的理賠責任是分離的。所以,購買意外險的朋友想要得到理賠,必須先弄清楚究竟是需要意外傷害險,還是需要意外醫療險,只有根據自己的需求選對意外險,才會讓自己出險后有所保障。而在購買人身意外保險時,可附加意外傷害住院醫療補貼,二者可以互補。
意外傷害保險只對由于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的事件造成的死亡、傷殘進行賠付。一般情況下,由疾病所造成的死亡或殘疾,是不符合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條件的。
不在意外傷害保險范圍內的“意外”
過勞猝死:過勞猝死可以說是因長期的疲勞而造成的,對當事人來講,讓自己的身體超負荷運轉,任由耗竭而導致死亡,對于過勞猝死并不是因外來的突發情況造成,所以意外險不會進行賠償。
摔倒死亡:如果事故中真正導致被保險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而滑倒只是誘因,并不構成決定性作用。出現多個原因導致死亡時,往往以導致損失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作為賠付的依據。
手術意外:進行手術是由于疾病,如果在手術過程中出現狀況導致意外死亡,不屬于意外傷害。
個體食物中毒案例:一般情況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體發生食物中毒癥狀者,可視為意外事故,而單獨個人的食物中毒則會被視為個案,意外險不會理賠。
高原反應:由于高原反應導致的醫治無效不幸辭世。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探險身亡:許多保險公司的意外險條款將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活動列為免責條款。所以需要消費者詳詢保險公司是否有專門的針對探險特殊保障的意外險。另外中暑、妊娠意外保險公司也可能會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