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暫免征收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費
- 發布時間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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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7日訊(記者曾金華)今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暫免征銀行業監管費和保險業監管費,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兩部門規定,免征銀行業監管費(包括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和保險業監管費(包括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免征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后,銀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仍由中央預算安排資金予以保障。
兩部門要求,銀監會和保監會應當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銀行業監管費和保險業監管費的匯算清繳工作。兩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欠收入,應當足額征收,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中央國庫。
此前,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暫免征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費,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8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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