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與保險公司聯動 解決冰雪運動糾紛助力冬奧會
- 發布時間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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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滑雪運動深受追捧,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滑雪作為其假日休閑項目之一。北京市延慶縣法院經調研發現,該院近五年受理的涉冰雪運動案件糾紛共31件。其中因在滑冰、滑雪過程中出現碰撞引起的案件糾紛比重約57%,因場館、場地清理不及時引起的相關案件糾紛比重約28%,因網絡購買冰雪運動團購票引起的案件糾紛比重約6%,其他涉冰雪運動案件糾紛比重約9%。為妥善處理涉冰雪運動糾紛案件,為冬奧會的順利推進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該院采取如下舉措:
一是加強調查研究,堅持“三個統一”。該院對近幾年涉冰雪運動糾紛案件進行梳理,對該類案件的成因、特點、審理難點等進行逐一梳理歸納,并在該類案件審理中堅持“三統一”的原則,即統一研討、統一標準、統一收錄。首先,借助法官會議平臺,對涉冰雪運動糾紛案件類型、個案特點、責任劃分、舉證責任分配等進行集中研討,明確統一的審理思路及各方權利義務范圍;其次,注重類案對比研究,統一類案裁判尺度,同時在個案判決中加強釋法性和說理性;最后,職能部門根據案件特點,編纂該類案件參閱案例,進行集中收錄,供承辦法官參閱,確保后續案件審理時有據可依。
二是延伸審判職能,發送司法建議。針對該類案件中大多數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注意不到位的現狀,該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向經營者發送司法建議,建議冰雪運動的經營者及時做好滑冰、滑雪場館的設施修繕工作,加強對場地的秩序管理,根據滑雪者技能等級嚴格把控滑雪雪道,及時更新完善監控設施,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依據。完善防滑、防摔等安全保衛設施建設,做好相應救助工作,切實履行好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同時,注重對網絡售票行為的管理規范,對其中為消費者設定義務的重要信息進行重點標識,杜絕虛假宣傳等現象的發生。
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形成解紛合力。加強與區滑雪運動協會、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的聯動,定期與冰雪運動經營者溝通聯系,確保保險期限不間斷,除建議經營者擴大售賣保險范圍供消費者選擇外,與保險公司建立直賠機制,確保消費者能夠快速,降低維權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多重保障;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將滑雪風險告知滑雪者;在經營場所增設志愿者,就滑雪技能掌握、法律風險防范,保險理賠等相關事項提供咨詢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