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資股權投資強化財務投資性質 專家建議加強投資目標管理
- 發布時間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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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監管層除了可以通過舉牌比例加以衡量和管控之外,針對投資的目的性,未來監管層也可以進一步加強險企股權投資的目標管理,要求險資進行披露和說明。”南開大學金融學院教授朱銘來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2月22日在國新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保險資金在投資中應當以固定收益類的產品為主,以股權等非固定收益類的產品為輔。股權投資應當以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投資為輔。即便是戰略投資,應當是以參股為主,控股為輔。
東北證券研究所董事總經理付立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監管層的表態來看,以后險資進行股權投資將會以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性和控股的投資是不受監管層鼓勵的,甚至會受到限制,因此,未來險資在舉牌中,投資金額和占比較大的現象會越來越少。
對于險資舉牌現象,陳文輝表示,保監會高度關注,并采取了一系列強化監管和防范風險的措施,包括多次召開行業會議、提示有關風險、出臺信息披露、壓力測試等政策措施,加強社會監督。開展資產配置審慎性監管,加強資產負債匹配監管。加大查處力度,派出檢查組開展專項檢查,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有些已經給予了嚴肅處理,有些將繼續給予嚴厲處罰。今年1月份,保監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針對性地規范了保險資金股票投資、重大股票投資和收購行為,涉及舉牌的需要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礎上進行事后報告。重大股票投資要事后備案,明確禁止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共同收購上市公司。
業內人士認為,保監會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僅對個別激進的險企產生影響,有利于防范行業整體風險,而險資舉牌作為資本市場正常的投資行為,在未來仍將出現,只是在政策趨嚴的背景下,險資舉牌將更加趨于規范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