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為航班延誤“買單”
- 發布時間 2016.12.23
- 來源 上海金融報
關鍵詞
入冬以來,國內多地遭遇霧霾天氣。以北京為例,從12月16日開始就遭遇今冬以來最嚴重的區域性空氣重污染過程。持續的霧霾天氣,對旅客的出行造成嚴重影響,天津、大連、濟南、鄭州機場航班大面積延誤或取消。而航班的延誤或取消,造成機場乘客大量滯留,引起廣泛關注。
交通運輸部今年發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稱,從2017年1月1日,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很多旅客對這一規定的出臺表示擔憂,2015年由于天氣原因對航班正常率的影響已達到29.53%。這意味著由于天氣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的比例在上升。
據了解,航班延誤有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自航班原定的開出時間開始計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運人提供最早的替代交通工具出發的時間為止。另一種是自原計劃搭乘的航班到達時間開始計算,直至被保險人抵達原計劃目的地為止。對大部人來說,碰到航班延誤或取消這種事情,本身心里就很著急,提供食宿或許能安撫一些情緒,但如果航空公司不提供食宿,旅客恐怕很難接受。究竟如何既能遵守《規定》,又能保證旅客順心出行?
蘇黎世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的保險專家表示,購買旅行意外險可以對航班延誤產生的食宿費用起到補償作用。以蘇黎世保險的境外旅行意外產品為例,由于惡劣天氣、天災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且延誤時間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時間,蘇黎世中國將補償被保險人無法從其它途徑獲得的合理且必要的額外住宿費用。具體來說,天氣原因造成航班延誤超過五個小時以上,被保險人可獲賠300元,最高不超過1800元;延誤超過六個小時,可獲得額外住宿費用補償,最高2000元。如果航班因為天氣原因取消,而航空公司沒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被保險人可以獲得最高10000元的更改行程補償,用以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去往目的地(具體以投保條款為準)。
除了旅行意外險,專門針對飛機延誤的航空延誤險更能“對癥下藥”。保險業內人士表示,意外險主要賠付被保人身故或身殘的情況,而航空延誤險是一種財產保險,既可單獨購買,也可作為航意險的附加險搭配購買。目前,市場上的航空延誤險多種多樣,如平安保險的境內飛機航班延誤保險,投保金額為1天16元,7天內20元,30天內35元。保險責任為航班延誤4小時起賠付,每4小時賠付300元。又如安聯保險的境內旅游保險、國內航班延誤險,投保金額為15—880元,保險責任為航班延誤每5小時賠付300元,最高不超過600元;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隨行托運行李每延誤8小時,可獲賠500元。
保險專家表示,航空旅行中保險機制的引入,不但可以減少旅行風險給旅客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同時也可緩解因為天氣、天災等情況下航班延誤引起的航空公司與旅客之間的矛盾,為提升旅客的出行體驗以及提高航空公司服務質量起到重要作用。
需要提醒的是,航空延誤險的賠償流程有所講究。一般來說,消費者需將飛機延誤證明、飛機票、登機牌以及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交保險公司,10個工作日內可得到理賠回復。就此,購買了航空延誤險的消費者要妥善保管登機牌,若航班延誤,離開機場前記得去航空公司柜臺開具延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