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業首個團體標準正式發布
- 發布時間 2016.11.23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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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1月22日電 (記者 陳康亮)22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保協)在北京發布保險業首個團體標準《農業保險服務通則》。
所謂團體標準是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組織編制并發布的標準,不具備強制性,發展團體標準是新時期中國國家標準化改革的重要舉措。
根據中國國務院此前發布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為4類,分別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推薦性行業標準、推薦性地方標準;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分為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側重于保基本,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側重于提高競爭力;并明確提出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開展團體標準試點。
據悉,中保協是此次39個團體標準試點單位之一,也是金融業唯一一家團體標準試點單位。
中保協相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團體標準試點選擇農業保險的主要原因在于,農業保險是國家的一項重要支農惠農政策,關系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業的長遠發展,但是中國農業保險從業機構的專業能力、規范程度差異很大,導致農業保險服務的水平、流程、內容、方式不一致,影響了客戶體驗,有必要在監管框架之下進行規范協調。該標準的制定和發布將有利于促進保險機構提高農業保險的服務質量和競爭力,有利于提高農民的保險體驗和滿意度,有利于提升保險業服務三農發展、助力精準扶貧的能力。
據悉,《農業保險服務通則》遵循監管政策精神,總結實踐經驗,對保險公司基礎服務、內控管理、承保服務、理賠服務、查詢服務、增值服務、咨詢投訴等7個方面提出了明確的操作標準。
比如,承保服務方面,明確了宣傳告知內容和禁止行為,規范了信息采集和信息確認要求,鼓勵保險機構應用科技手段,創新承保方式,簡化承保手續,提高保險標的信息準確性等。
上述負責人進一步指出,此次團體標準主要有兩大創新。
一是相關內容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如監管層提出保險機構應該建立投訴處理制度,本標準總結了行業實踐經驗,提出“公布咨詢投訴電話、專人接訪、7日內回復意見、配合政府部門調查”等具體措施,有利于監管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實。
二是注重維護農民利益,如為了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知情權,本標準規定除了開展承保理賠公示外,還規定保險機構應該通過手機短信、互聯網、手機軟件、門戶網站等方式為投保農民提供查詢服務和信息增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