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股東監管趨嚴 投資將受限
- 發布時間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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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降低至1/3,控制類股東3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權
一個“縮放”輪回后,社會資本開設、運營保險公司再迎監管趨嚴的局勢。
2016年12月29日,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稱,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財務類(持股20%)三類,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除特殊情況外,同一投資人只能成為一家經營同類業務保險公司的控制類股東。
“這是從源頭上約束大股東和投資性股東的權利,讓真正做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市場中留存下來,以做投資獲取利益進入市場的新興險企等將受到限制。”1月13日,一位中型保險公司高管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
多位保險行業人士告訴長江商報記者,2016年保險市場一再受到監管層面的新規規范,從人身險到財產險再到保險公司股權管理,均與近兩年來不少保險公司“投資式”運作有關,政策加嚴后,勢必會對保險市場帶來積極影響。
持股比例降至1/3,股東“進出”戴上緊箍咒“九十月份傳出的意見稿,控制類股東持股1/3以上,但不能超保險公司總股本的51%。此次征求意見明確表示控制類股東持股比例不能超1/3,對大股東持股比例要求出現明顯下降。”近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險資深人士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監管層在進一步"嚴管"股東進入的門檻。”
事實上,根據2016年年底發布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意見稿,對保險公司投資人持股比例、投資家數、股權限售期均提出限制。
在股東準入標準上,意見稿將采取分類監管的方式,將保險公司的股東分為財務類(持股20%)三類,并設定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提高準入門檻。有納稅、誠信、合規、財產以及股權糾紛等問題的,不得成為保險公司股東。
在股權結構監管上,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單一有限合伙企業持股比例不超過保險公司總股本的5%,合計持股不超過15%。投資人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險公司股權。同一投資人,只能成為一家經營同類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控制類股東,成為戰略股東的家數不超過兩家,保險公司因專業化經營設立保險公司不受此限制。而舉牌保險公司需報保監會審批。
同時,規定股東退出時限。規定自保險公司成立之日起,控制類股東3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權,戰略類股東兩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權,財務類股東1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權。
對入股資金及具體運營過程中股權的監管,也進一步強化和細化審查措施和問責力度。
申請牌照變難,多險企或面臨股權調整“直接影響是目前大股東股權比例大的保險公司或要遭遇監管問詢,對股東和股權情況進行調整;間接影響是申請新的保險牌照難度系數會更大。”上述不愿具名的保險資深人士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
“監管已通過股權結構、保險負債端、資產端三方面出臺政策,步步強化保險行業的保障本質,預防保險公司成為大股東的資本運作平臺,保證保險公司的獨立性。”華泰證券(601688,買入)(601688,股吧)非銀分析師沈娟表示。
沈娟認為,在負債端,保監會通過對中短存續期保險的限制和規范,強調保險資金的保障與長期穩定屬性。在資產端,通過對資產匹配審慎性監管、舉牌上市股票信息披露等,確保保險投資的合法合規,預防償付能力危機和久期錯配風險。
事實上,對于正在排隊申請保險牌照的上市公司、企業,該意見稿無疑讓市場準入門檻進一步提高。
1月6日,保監會發布公告,不予許可福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在不批準的公告中,保監會稱,保險公司主要發起人大連機車商業城(600306,股吧)有限公司、江蘇雙良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關于主要股東的要求。
而在2016年,保監會共否決4家保險公司籌建的申請,通過20家保險公司申請,根據保監會公告,收到“否決令”的公司問題主要集中于商業模式、股東資質、高管資格三方面。
促進市場穩健發展回歸保障經營
多位保險行業人士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在2014年到2015年“放開口子”之后,新進入的保險公司較為激進,有保險公司萬能險等投資性保險產品的比重甚至達到80%以上,近期以來的多次監管政策均是要回歸“保險姓保”的本質。
沈娟表示,多層管理下保險行業將有效回歸保障本質,保險公司參與者將更多考慮與自身業務的協同并舉,傳統的長期保障產品增速加快,投資資金也將更為長期與有價值。
2016年以來,監管層對保險行業規范的力度持續加大。一位保險中介人士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監管會對萬能險等市場的影響擴大,讓一些無實質內容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退出市場,從豐富程度來說,保險市場的發展速度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有真正保障意義功能的產品或將會獲得更多市場認可度。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郝演蘇接受采訪時表示,保險公司更應當重點關注與民生相關的保險,圍繞民生想問題、做產品、拓市場,普及科學的保險文化和理念,自覺摒棄違背保險基本原則的產品設計思路,為社會提供貨真價實的保險保障服務。
上述保險資深人士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稱,除保險產品規范之外,保險公司內部風控體系和合規經營要求已經成為關注焦點。此次征求意見對保險公司股權的限定,對交叉式持股、代持股權等投資形式進行遏制。
有保險專家認為,如果運營保險團隊的資歷多來自基金、證券公司,其專長可能是投資,缺乏保險專業能力,保險經營管理者能力較弱,而強調人員具有保險經驗和專業能力,有助于防止出現保險公司淪為準投資公司的情況。
“保險不是一個快速就能"見效"的金融行業,如果上市公司或者眾多跨界資本本著投資、做市值的目的,會越來越難。做保險行業要做好長期布局和人才儲備。”一位金融行業投行人士表示。